法治故事少年说 | 拍个照、发个圈,竟会泄露国家机密!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02 浏览次数:4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随手拍张涉密单位照片
金钱诱惑让你窃取国家秘密
打着合作旗号却搞暗窃
......
这些行为
听起来离我们很遥远
然而,事实上真的如此吗?
本期法治故事少年说
让我们和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的同学
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我们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我们要有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或者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应当及时报告、如实提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
制作团队
指导老师: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
施其娩、林欢、鄞菱
参演人员: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学生
廖清勋
指导法官: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连嘉
剪辑人员:
谢祎婕、詹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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