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司法为民 突出四个重点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03-02  浏览次数:17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中院积极部署“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汕头中院结合汕头实际,围绕司法为民,突出四个重点,积极部署全市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价值观教育,进一步筑牢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法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今年汕头法院将重点培养、树立、宣传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力争在全省、全国推出更多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密切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三打两建”行动中发挥作用,努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是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司法为民氛围。扎实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落实《广东省法院文化建设标准》,在全市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的基层法院作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养对象,加大指导力度,努力争取有更多基层法院被省评为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示范幅射作用,创新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当事人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法院、支持法院、信赖法院,真正在法院内外营造浓厚的司法为民良好氛围。结合“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的开展,在广大干警中大力弘扬廉政文化,通过举办主题书画活动、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等方式,加强廉政文化熏陶,引导法院干警尚廉、求廉,营造风清气正、高效廉洁的司法氛围。加强法院文化延伸工作。创新思路,继续办好与市电视台合办的《打开案卷》电视节目和与汕头日报合办的“法庭内外”栏目,增强法院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水平。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采取集中封闭学习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基本理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相结合等形式,努力提高学习效果。与中国政法大学、汕头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科研实践基地,通过法学研究和审判实务互动有效推动审判业务水平的提升。推行交流挂职、岗位轮换、新提拔人员到信访窗口、基层法院锻炼等做法,努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分层次,分系统,分专业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全员参与,注重学习实效。鼓励法官帮法官、法官教法官,在工作实践中互帮互教互学,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积极推荐评选 “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让更多汕头法院的办案能手在全省、全国脱颖而出。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网络公开、庭审过程网络直播公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证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回避制度等措施,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定期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参观法院、观摩庭审。修订完善《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诉前联调的工作原则、组织形式、工作步骤和衔接要求。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能力,积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金融纠纷、群体性追讨工资报酬以及涉及大项目、“双转移”、企业破产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纠纷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继续抽调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服务团”,深入知名企业、龙头企业,送法上门。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发挥司法建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树立司法权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打造服务型法院。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高质量、受到党委政府重视、欢迎的司法建议。坚持在加强联络工作、体察民情上下功夫,结合落实“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法官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群众,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