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214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1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围绕“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司法公开为突破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文化建设为平台”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861件,办结13355件,同比分别上升4.4%6.3%。其中,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480件,办结1408件。反映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16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或优于省法院规定的参考值范围,审判执行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并持续向好发展。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立足公平正义,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
依法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98件,判处罪犯5519人。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一审刑事案件1007件171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10人,占29.8%。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审结放火、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一审刑事案件152件189人。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危害民生犯罪,共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害食品等一审刑事案件277件623人。依法打击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走私犯罪,共审结伪造货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走私、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一审刑事案件121件199人。依法打击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挪用公款、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81件111人。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程序法治等主要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打击和孤立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614件,诉讼标的金额14.2亿元。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继承等家庭纠纷,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1966件。着力营造和谐的劳资关系、医患关系,审结一审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医疗纠纷案件195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46件。省二建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等一批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经积极调解得到妥善处理。依法审理好因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房地产等调控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一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68件,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33件,金融、信用卡纠纷案件217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54件。审结了汕头市第一城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保护自主创新,共审结此类一审案件156件。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办理海峡两岸司法互助案件,依法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共审结上述案件74件,维护公平交易投资环境。
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共审结行政案件64件。依法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民生保障的行政纠纷案件。强化行政案件被告举证责任,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建立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与政府法制工作的经常性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到行政机关授课等形式,促进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与汕头海关签订互动框架协议,推动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互动。努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有5件案件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加大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力度,促进当事人诉求得到依法解决,确保案结事了。依法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7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依法推进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507件,执结标的金额11.8亿元。案件实际执行率81.8%,执行标的到位率74.1%,同比分别上升41.7%和33.4%。案件实际执行率、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三位。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开通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和执行要情系统,实现与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市国土、房产、车管、户籍等单位的联动查询,提高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能力。深化主动执行改革,建立以主动查控财产率等七项指标为核心的质效考核体系。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金融债权案件清理活动,加强对被执行人融资、经营、出境、高消费等活动的限制,强化执行财产查询控制、公开曝光、边控等措施,打击赖债行为,提高执行效果
二、立足服务大局,着力彰显司法服务职能
深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全市两级法院在思想和行动上与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的办案思想,正确处理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关系,明确要求依法又好又快审理“三打”案件,明确要求高度重视案件质量,严格把握“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的要求,加强与政法各机关的沟通,及时解决影响案件审判质量的问题,使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全市两级法院克服了时间紧、案件多、案件集中、案情复杂、审判力量和审判资源不足的困难,日夜加班加点,辛勤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为我市“三打两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三打”案件1165件2151人,已审结1118件2059人,结案率达96%。依法审结了粤东水产市场辛朝森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赖金正团伙欺行霸市案、曾庆彬团伙特大伪造货币案、“407”张锡平团伙特大制售假烟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同时,积极参与“两建”工作,共发出司法建议260份。我院狠抓“三打”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做法得到了省法院的通报表扬。
积极为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司法服务。继续发挥我院“法官服务团”的作用,并在各基层法院组建分团,深入知名企业、龙头企业和基层村居,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为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提供司法服务,共组织座谈会、专题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24场(次)。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稳定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理、执行。如濠江法院对一宗可能引发村民上访的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及时进行调解,使这宗经多种行政手段未能解决的纠纷通过司法途径圆满解决,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维护了基层稳定。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个案的导向、规范功能,促进我市玩具、内衣等支柱产业发展。如汕头邦宝公司诉丹麦乐高公司(国际知名玩具企业)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系列案,因该案可能对我市玩具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产生法律障碍,经我院积极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汕头邦宝公司可以继续合法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又如广东贵夫人制衣公司诉陈锡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使用“贵夫人”企业字号和标识,并在《打开案卷》节目进行以案说法。此案对于制止服装、内衣企业利用注册境外企业字号“傍名牌”的普遍做法有很强的教育示范作用。同时,妥善处理不良金融资产债权转让中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保护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和发展。我院在执行汕头木材工贸公司借款案时,及时抓住有利时机处理被执行人财产,既清偿了该企业所欠债务,又解决了企业长年拖欠的税费和100多名职工的工资、医疗和安置费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涉及汕头利莱(集团)公司、汕头棉纺厂、汕头华侨针织厂、汕特水产总公司、汕特华丰发展公司等国有企业的一批案件也得到了妥善处理。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全程、全员大调解格局建设,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2%,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仅为3.1%。继续推进诉前联调工作,推动诉前联调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共协调处理案件263宗。金平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评为全省诉前联调工作先进单位。强化“判前辨法析理、判后释法答疑”和再审审查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9%,再审审查收案同比下降46.2%。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组织院领导集体接访,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梳理、解决信访案件问题,重点案件院领导还主动到上访人家里做说服劝解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接待群众来访人数同比下降12.5%,是全省法院涉诉信访量最少的地区之一。同时,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司法救助,并为500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17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也打得起“官司”。
三、立足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法院工作机制
动真格推动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最有效的措施。我院按照上级的部署,举全院之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认真制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司法公开,对“汕头法院网”进行改版,从原来不足10个栏目增加至30个栏目,及时发布各类司法公开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全年共有47个案件进行网络庭审直播;依法可以公开的结案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开;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回应;着力构建微博公开新平台,龙湖法院在粤东法院系统首家开通官方微博,适时发布和更新法院工作动态。同时,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我院成立了宣传办公室,加强与各级党委宣传主管部门和各类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正确把握宣传导向,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动态均在多种媒体和信息平台同步发布,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积极推进审判工作改革创新。探索推行“判前兼听”制度,对容易引起上访、申诉等矛盾激化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新兴领域的复杂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行业协会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合议庭形成合议意见之前进行座谈,就案件争议的焦点、难点和疑点,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为法院作出正确裁判提供参考。通过法官与人民群众面对面、近距离交流思想,让法官了解社会公众的普遍看法和基本情理,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官裁判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依据,从而使案件处理结果更符合各方面的评判标准,更能够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最终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此外,还按照改革创新工作规划,启动了综合审判机制、家事纠纷审判专业化、量刑规范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等改革工作。
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进一步完善改判、发回重审基层法院案件沟通制度,明确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基层法院案件,必须与基层法官沟通,征求意见,如果基层法院对中院改判、发回重审有不同意见,可以召开座谈会进行说理、辩论,达到两级法院法官互相监督的目的。建立基层法院被发改典型案件分析通报会制度,定期召开有两级法院法官参加的案件通报会,从各基层法院被中院发改的案件中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由二审业务庭庭长或主办法官就案件一审裁判不当原因、二审发改理由等方面进行公开剖析和点评。通过这种形式,既培训了法官,又提高了法官公正办案的自觉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开展随机抽查案件、回访当事人活动,通过抽查案卷、发放问卷调查表、电话问访和走访等形式,检查案件质量,了解案件当事人特别是败诉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满意程度。组织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首次采取基层法院交叉评查、基层法院和中院互相评查的形式,并引入第三方评查机制,从司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提高评查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创全省法院之先,在人民法庭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工作室,为代表、委员及时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反映社情民意、协助调处纠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和窗口。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直通车机制,保证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如我院对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关注的一宗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对周光权代表提出的问题展开督办和调查,并详细就案件裁判的法律事实和依据如实答复代表,周光权代表对该案的处理和答复表示满意。建立两级法院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定向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由我院领导班子成员、业务庭庭长和各基层法院院长担任联络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培训讲座,让代表、委员了解最新的立法动态。继续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调解工作,主动走访人大、政协机关和代表、委员,主动召开座谈会释法答疑、听取意见,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动态、赠阅业务报刊。一年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13场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有516人次参加。
四、立足公正廉洁,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正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用十八大精神指导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积极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开展党代表“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活动,增进了法院党代表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感情。广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志愿者服务、扶贫济困活动、送法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深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我院文化建设为中心,带动龙湖法院“特区文化基地”、濠江法院“古镇文化基地”、南澳法院“海岛文化基地”等法院特色文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弘扬潮汕文化精髓和新时期潮汕人文精神,用潮汕人“和为贵”的思想来丰富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用潮汕人“勇于打拼”的精神来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金平法院被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澄海法院谢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和“广东省先进工作者”,龙湖法院曾丰冰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切实加强队伍业务建设。高度重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实施工作,组织两级法院法官进行系统培训,邀请参加立法的专家学者到我院授课,正确把握新法修改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为广大干警理解好、适用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奠定了基础。另外,还组织各类审判执行专业会议和培训19次,参训干警2000多人次。依托《汕头审判》、《院情视窗》等业务刊物,组织干警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严格审限延长审批制度,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8%。加强案例指导工作,采编典型案例84篇。继续公开招录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目前我院法官中研究生学历的占20.7%。同时,加强两级法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提高日常训练和警务保障水平。我院司法警察支队和2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先进单位”。
切实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四治”专项活动,组织明查暗访、基层法院交叉检查,落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纪律作风整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上岗前、任职前廉政教育。积极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各部门和干警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在全省各中院中率先成立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围绕班子建设等三个重点和八方面内容,首批对潮阳和南澳法院开展司法巡查活动,还就办案质量、窗口服务、警车管理、庭审作风、应急值班等五方面内容对全市法院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专项督察活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受理、线索核查机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3名基层法院干警作出党纪政纪处理。进一步加强我院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我院纪检组、监察室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少数干警对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判不够深入,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精神不足;队伍管理、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少数法官缺乏基层实践锻炼,缺乏解决基层复杂问题的经验和能力;少数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干警司法不公、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的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随着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有关制度的实施,这个问题更加显现。同时,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公平正义的期待,对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法院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公信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正确对待,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3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确保司法公正为生命线,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争当法院整体工作排头兵,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汕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一主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回应对法院工作的关注
二是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平安汕头”建设,公平公正地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落实建设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迈上法治化轨道。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各类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推进司法公开,凡是能公开的司法活动全部对社会公开,切实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的渠道,主动听取群众的呼声,完善快捷、便利的诉讼服务机制,有效解决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上新水平,实现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动态化、实时化,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四是进一步深化法院工作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认真把握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强化程序意识、诉权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程序。配套完善与实施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公益诉讼、小额诉讼、行为保全等新制度相关的工作机制。
五是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扎实推进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坚持贴近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切实有效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加强基层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研究出台《关于对错误裁判实行倒查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在全市法院探索推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全程录音制度,促进合议工作的规范。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多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多为基层排扰解难,努力为基层营造更好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全市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和帮助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公正司法,以新的业绩和成效,为建设幸福汕头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