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2015)

作者:中院2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2449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平

2015年1月26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主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动司法改革,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反映案件质量的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信访投诉率等10项主要指标分别达到或优于省高院规定的标准,审判执行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531件,办结14007件,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585件,办结1474件。我们的工作主要是: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477件,同比上升10.63%,判处罪犯5050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判处醉酒驾车、网络电信诈骗、恶意欠薪、破坏环境资源、制毒贩毒等罪犯599人。审结冒充房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实施电话诈骗的团伙案件,对张某等10人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判处罪犯1697人。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6件,判处罪犯56人;审结走私、伪造货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2件,判处罪犯496人。审理了海关总署和最高检牵头督办涉嫌偷逃税款20多亿元的特大走私皮草案,为国家挽回巨大经济损失。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1295名情节轻微或过失犯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或单处罚金。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院增设少年刑事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市法院对45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未成年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0.36%。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6624件,标的额29.11亿元,其中,中院审结837件,标的额5.66亿元。依法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994件。着力营造和谐劳资关系,妥善调处劳动争议案件132件。依法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审结此类赔偿纠纷案件1744件。依法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医疗纠纷案件4件。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企业破产等一审商事案件2541件。积极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1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83件,其中审结粤东五市专利案件29件,审结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9宗“喜羊羊”、“美羊羊”著作权系列案等案件,有力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由专业的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优化审判资源,提高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依法审结杨某诉潮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处理决定行政纠纷案,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切实加大民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2957件,调撤率为51.8%,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7件。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5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和解促成原告撤诉24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审查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5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了张某等人申请再审的涉及金凤路桥拆迁一案,判决维持原市建设局作出的拆迁补偿裁决增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联合市法制局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走访、座谈活动,将在行政审判中发现行政机关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向行政机关提出意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475件,执结标的额8.47亿元,执结案件同比增长14.01%,执行标的到位率47.9 %,其中,中院执结案件172件,执结标的额1.83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共执结民生案件90件,执结标的额321.35万元。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北大附中”2.4亿元教育储备金群体纠纷案,1000多名债权人依法实现了债权。积极发挥执行联动功能,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地产、银行存款的查控力度,与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制度,与19银行建立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控机制。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对7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措施,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02份,向社会曝光30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8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继续推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

坚持严格司法,依法保护人权。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坚守预防冤假错案的底线,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为433名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审理省高院指定管辖的原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某受贿案中,多次赴广州提审、开庭,通过细致调查、甄别、研究,对被告人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坦白交代受贿事实、主动退清全部赃款并配合省纪委制作警示教育纪录片等情节予以认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积极落实司法救济政策,为经济确有困难的371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34.29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51.33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去年年初就及早部署,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审限管理和清案工作,明确院分管领导和各审判业务庭庭长的审判管理责任;开展未结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对未结案件逐一登记、限期结案;实行院领导下基层督办制度,由院长直接约谈超期未结案件的承办法官,当面核查案件审理细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未依法结案相关人员责任;定期召开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会议,完善“两台账一警示一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开展多种形式案件评查工作牵头组织汕潮揭三市中级法院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全年自查案件2732件,抽查案件470件,省高院随机评查龙湖法院、南澳法院案件的结果全部为良好以上。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4%,案件整体质量不断提高。

推进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工作部署,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审判流程公开机制,逐步推进从立案到结案信息依法全部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推动生效裁判文书上网,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457份。在汕头法院网增设栏目,向当事人公开摇珠拍卖、老赖曝光台、财产处置、执行结案等信息,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加快可同步录音录像的数字法庭建设,努力推动案件网络庭审直播常态化,全年共直播案件庭审65次。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开全市法院新闻发言人名单、联系方式,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法院重要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办好《打开案卷》、《法官说法》、《法庭内外》栏目,深化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扩大司法民主

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宗旨,不断完善为民服务机制。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通过“12368”电话为当事人提供查询、投诉等便捷服务。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邮寄立案、上门立案、干警去向牌制度,启用诉讼费刷卡收费服务。联合市知识产权局设立“潮南片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工作室”,主动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扩大小额案件速裁适用范围,减轻当事人诉累。开展巡回接访活动,选取信访案件相对较多的基层法院作为巡回接访点开展接访,全年处理群众来访953人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

以服务优化法治环境为责任,积极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延伸司法服务功能,龙湖法院启动“百案千图”项目,精心挑选近三年来百宗青少年犯罪案例,采用千幅漫画配图,编撰青少年法治教育丛书,举办图片展,在社会引起良好反响。积极参与法制建设,与中小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开设“法官讲堂”为学生上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开展“法官进社区”和“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形式为基层群众、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与广州军区军事法院的法官合作,成立法律服务小组,为驻汕基层部队官兵上法制课12场,开展法律咨询10场,解答涉法问题600多件次,向官兵发放维权书籍1.5万册。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发出司法建议173份,如中院针对公证机关存在的记录操作过程简单、信息不完整,影响了公证公信力及证据证明力等问题,及时向公证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并得到采纳;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新动态,针对发现涉及村官违法犯罪案件新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我市基层组织建设。

以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为目标,充分保障群众参与司法。积极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通过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选任公告,明确选任条件和程序,全市法院共选出人民陪审员400名。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499件,参审案件数量占普通程序案件达46.95%。实施港澳台特邀联络员制度,从市政协、市委统战部等机构推荐人员中聘任8名联络员,搭建法院与港澳台互动沟通平台,解决涉港澳台案件情况沟通难、调解难、送达难等问题,确保涉港澳台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听民声”征求意见座谈会,举办相关活动8场次。深化“判前兼听”制度,推进“庭外民声”工作,让人民群众真真正正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司法公正

遵循司法规律,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全市法院始终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去年初成立了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赴深圳、佛山法院考察学习,开展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委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深入开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学习讨论活动,积极做好试点法院年度预算、清点固定资产等省级财物统一管理工作。广东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我院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司法规律,充分结合汕头法院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围绕公正司法目标,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的涉诉信访处理机构,全力推动《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创新信访接待机制,推动远程视频接访和网上信访,实现信访当事人与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交流。完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金平法院发挥家事审判合议庭专业优势,及时化解疑难家事案件。创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金平法院与劳动部门建立欠薪案件、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劳动纠纷。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专利案件诉前联调机制,借助行政执法平台,有效化解矛盾。完善行政案件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异地管辖行政案件同比增加37.14%。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潮南法院出台《关于规范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量刑意见》,确保量刑公平公正。

注重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收集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会上部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列出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题报告。推动代表联络工作室制度化、规范化,深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直通车机制和定向结对联络机制,保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创新代表联络机制,濠江法院通过短信平台编报法院简讯向15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工作,全年共编报26期。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司法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年评查案件470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刑事二审抗诉案件7件,改判1件、撤诉1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发布审判执行重要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认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中院党组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开门搞教育活动,通过广泛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大接访”和“听民声”活动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中院院领导先后带队到7个基层法院、7个人民法庭和7家企业调研,先后走访干部群众263人次,召开座谈会8场,发放“征求意见表”600多份,收集意见建议69条。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梳理和分析全市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69条,查找“四风”问题14条。同时,针对教育活动查摆提出的问题,中院党组坚持做到立行立改,确定了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审判质量管理等12个方面进行整改,确保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评选“汕头优秀法官”、微型党课、道德讲堂等活动,发掘典型,传播正能量。注重司法能力培训,开展法官讲坛活动,对全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开展系统培训,培训法官1200多人次。拓宽培训渠道,通过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培训,邀请省高院法官来汕授课,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等形式,提高法官理论业务水平。2014年,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潮南法院、濠江法院分别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集体二等功”荣誉称号;张曙生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谢昀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有7个集体、23位同志获得省级以上的荣誉。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素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廉政档案、廉政监察员、跟踪监督卡制度,开展观看廉政影片教育活动,组织中院中层干部、基层法院院长到梅州监狱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完善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和案件督办机制,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机制,有效整合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举报平台,规范受理流程和处理程序,实现案件统一管理、集中核查。继续开展司法巡查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基层法院严格依法办案。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任务艰巨,风险挑战增多,矛盾多发易发;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有少数案件的办结无法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仍然有少数法官对群众感情冷漠,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欠缺,这些都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也会给法官队伍的稳定带来一定影响。人民法庭经费紧张、装备落后的情况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深入分析研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稳妥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懈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审判和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动依法治市,建设美丽幸福汕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市委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确保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坚持公正司法,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障民生民安;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诚信文明的社会环境;积极服务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为汕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实现公正司法。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以主审法官和合议庭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

三是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完善“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汕头特点的便民措施。积极推进涉诉涉访工作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探索扩大司法民主的有效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深化司法公开,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加快数字法庭建设,扩大网络庭审直播的范围。推进庭审录音录像,逐步实现“每庭必录”。加强法院门户网站、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等载体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宗旨教育,持之以恒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完善促廉保廉机制,重在预防和教育,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实现全方位、无节点监控,切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强化教育培训,健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措施,促进布局合理、各司其职的队伍正规化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之所以能取得点滴的进步和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依法履职,全力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