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境外购买“聪明药”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9-05  浏览次数:483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罗某犯走私毒品罪获刑

  日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购买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罗某明知“莫达非尼”(英文名称为Modafinil)系我国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委托他人在境外购买“莫达非尼”并走私进境,最终罗某构成走私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罗某系网络自由撰稿人兼国际象棋教练。案发当年的4月3日,罗某通过微信向境外他人购买含有“莫达非尼”的药品50粒,并于同年5月27日经广州白云机场藏匿走私进境,次日到达我市,收货后罗某通过其妻子支付购药款300元。同年7月11日,侦查机关在罗某租住房内查获其中尚未使用的标识有“Modafinil Tables US”药品29粒。

  案发当年6月底,罗某再次通过微信购买“莫达非尼” 150粒,通过境外售药网站直接邮寄进境。该药品以“保健品”的名义,通过国际快递从印度发运至汕头市,同年7月1日该邮件进境被查获。7月11日,罗某妻子主动签收该邮件后,被现场抓获。次日,罗某主动向汕头海关缉私局投案。

  汕头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我国海关法规和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未经申报或伪报,采取藏匿携带和邮寄的方式,将我国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走私进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处刑罚。

  【法官说法】

  近年来,“聪明药”滥用问题多次被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学生、上班族、考证族等在面临重大事件时,容易盲目寻求捷径,将成功的希望寄托于所谓的“神药”,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遭遇身心伤害。本案中,被告人罗某为激发写稿灵感,提高下棋专注力,从他人处听说莫达非尼的“神奇”效果后即自行联系境外朋友代购进境并使用,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邱梓喆 魏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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