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随手丢弃的快递单,被卖了7000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02  浏览次数:168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随着电商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快递服务已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享受快递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应关注个人信息的安全。汕头澄海一快递员偷拍、出售客户快递单照片不到一个月非法牟利七千元最终被判处刑罚

刘某系某快递公司汕头澄海某网点的员工,负责收取快递件。

2022年4月底开始,刘某为非法牟利,利用到澄海区某公司收取快递件之机,用手机拍摄该公司快递件面单上的收件人信息(姓名、电话、收件地址等),再把偷拍到的快递单相片制成文件夹上传到网络,通过通讯软件将相关链接分享给王某(另案处理),每条信息卖给王某人民币1-2元。短短不到一个月时间,刘某共向王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000余条,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余元。2022年5月,刘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澄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达5000条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张小小的快递单上往往包含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推销等骚扰行为,甚至引发电信网络诈骗、人身伤害等衍生犯罪,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遭受威胁。

对公众来说

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填写快递单时应尽量简化个人信息,丢弃快递箱前应去除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

对快递公司来说

作为承运方,负有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并采用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有效避免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